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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徽采云”電子賣場風險管理的通知省直各預算單位,各市、縣(區)財政局: 最近,有供應商投訴反映,某預算單位個別工作人員利用單位的電子賣場賬號,在“徽采云”電子賣場購買產品,用于個人消費和經營活動,且不付款。這種行為嚴重影響“徽采云”平臺形象,損害營商環境!盎詹稍啤彪娮淤u場是為預算單位提供小額零星貨物、服務網上交易和動態監管的信息化采購服務平臺,不對任何個人提供服務。為加強內控管理,防范電子賣場采購風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非預算單位“徽采云”電子賣場賬號申請 即日起,“徽采云”電子賣場不得新增非預算單位賬號。已取得“徽采云”電子賣場賬號的單位要加強賬號的管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借、出讓電子賣場賬號。 二、完善內控制度管理,重視數字證書安全管理工作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徽采云”電子賣場賬號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單位內控制度。在指定專人負責電子賣場采購工作的同時,健全落實雙崗或多崗內部審核機制,加強對電子賣場采購行為的合理性、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對平臺功能、操作流程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操作能力。 此外,各采購單位要高度重視數字證書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參照實體印章的管理辦法,落實管理責任。要主動關注數字證書的申請周期、使用有效期,如因單位信息變動、印章遺失或損壞、電子印章被盜用、冒用或數字證書過期導致無法使用等因數字證書持有單位過失造成損失的,由采購單位自行負責。 三、及時做好驗收、付款等工作 各單位在采購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徽采云”電子賣場管理辦法、“徽采云”電子賣場供應商及商品管理工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驗收職責,驗收通過或者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應及時足額與供應商結算采購款項,不得無故拒絕或延遲支付款項。 四、嚴格電子賣場賬號監督管理 采購單位存在賬號管理不當(如未經允許由個人使用單位賬號違規操作等)、未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采購款項等違反電子賣場相關管理規定的情形,一經核實,將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對于預算單位,暫停其在“徽采云”電子賣場的交易權限,并責令采購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恢復交易權限。 對于非預算單位,注銷其“徽采云”電子賣場的賬號,并不得再重新申請賬號。 安徽省財政廳 2024年1月29日 |